其實,
心裡早就知道,
只是不想相信。
就像是匹茲堡海盜今年的奇蹟,
最後鎩羽而歸。
只是不想承認所謂的現實,
就是必定會發生的事情。
總的來說,
我不是個會輕易忘記事情的人,
除非那件事情於我太不重要,
否則我都能夠記得很清楚。
放到感覺上的說法則是,
我能記得很清楚痛,
也越來越能輕易的用快樂取代痛。
有些事情真的不是很重要,
尤其,
我受傷了,
不管是心理層面抑或是身體上,
反正該痛的時候,
它就會痛,
我也沒有辦法攔住他,
那我不如與它共存。
痛完了,
不就好了嗎?
當你一直拘泥在那個點上,
點以外的東西,
不是就什麼都看不到或是不在意了?
記得,是最好的遺忘。
記憶會淡去,
而當你說你忘記了的時候,
是不是因為想到那件事、
那時候、
那個人、
那感覺...
才想起自己該提醒自己去把這些東西遺忘了呢?
有些記憶存在不是沒有原因的,
因為曾經刻骨,
所以才會銘心。
如果想要忘記一件事情的話,
不如就牢牢地記住它吧。
總有一天,
當你想起好像發生過什麼事情的時候,
你會感到高興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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