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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,

心裡早就知道,

只是不想相信。

 

就像是匹茲堡海盜今年的奇蹟,

最後鎩羽而歸。

 

只是不想承認所謂的現實,

就是必定會發生的事情。

 

總的來說,

我不是個會輕易忘記事情的人,

除非那件事情於我太不重要,

否則我都能夠記得很清楚。

 

放到感覺上的說法則是,

我能記得很清楚痛,

也越來越能輕易的用快樂取代痛。

 

有些事情真的不是很重要,

尤其,

我受傷了,

不管是心理層面抑或是身體上,

反正該痛的時候,

它就會痛,

我也沒有辦法攔住他,

那我不如與它共存。

 

痛完了,

不就好了嗎?

 

當你一直拘泥在那個點上,

點以外的東西,

不是就什麼都看不到或是不在意了?

 

記得,是最好的遺忘。

 

記憶會淡去,

而當你說你忘記了的時候,

是不是因為想到那件事、

那時候、

那個人、

那感覺...

才想起自己該提醒自己去把這些東西遺忘了呢?

 

有些記憶存在不是沒有原因的,

因為曾經刻骨,

所以才會銘心。

 

如果想要忘記一件事情的話,

不如就牢牢地記住它吧。

 

總有一天,

當你想起好像發生過什麼事情的時候,

你會感到高興的。

 

※歌曲由網路資源搜尋而得,

若有侵權請告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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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宇宙大肉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